房价为什么会高?
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这些城市,市区的房价已达每平方米一万元左右,这是脱离工薪阶层购买力的。但还是有不少人买房,有钱的生意人买房,高薪阶层也买房,中低收入的阶层也买房,或向父母亲戚借钱买,或向银行错钱买(按揭买房)。这么一来,房价就步步走高了。从目前的形势来看,政府未必能有效平抑楼价,平抑得一时,平抑不了长久。
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?
首先是供求关系推动房价上扬。住房已成为人们的最大需求,而且是大宗消费的第一需要,总不能没有地方住,无论本市人口,还是外来人口,第一目标就是买房。尤其在发达城市,有钱人都趋向那里买房,尽管多数人没有足够的钱,但总有一些人是很有钱的,买一两套房对于他们来说不成问题。还有一些外商也来买房,或为了居住,或为了投资。这么一来,国内国外都涌向沿海发达城市买房。在城市里,住房的需求是增长的,土地的供应是有限的,房价自然而然就推高了。
其次,政府收益过大拉高房价。在沿海发达城市,土地是由政府拍卖给房地产商的,价高者得,你追我捧之后,地价就高得惊人了。分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,低的2000元左右,高的6000元左右(广州最高为10037元),平均3000元左右,这些钱就成为政府的收益了。另外,据说还有几十种税费,比重约占房价的30—40%,暂且算3000元吧。这样,地方政府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上获得的收益,就是6000元。
再次,房地产商获利太多拉高房价。房地产业是暴利行业,以前允许卖楼花时,利润率可达100%,现在要卖现楼,利润率大概在30%以上,即为售价的30%以上,也可以用成本推算,即在成本的基础上加30%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为:土地价格3000元,税费3000元,土建费1000元,装修费800元,总成本7800元,按30%算出来的利润是2340元,这样每平方米的房价就是10140元了。其实,交楼时还有这个费那个费,加起来约是5%,总价就更高了。
找到房价高的病根之后,就好对症下药了:
第一,减少需求。西方人愿意居住在城市远郊和小城镇,中国人的未来也会如此。因此,应把建设的重点放在城市远郊的城镇上,把那里建设得漂漂亮亮的,再修一些高速快捷的道路与城市相联,然后围绕这些城镇建设大型美丽的楼盘,有山有水有树有花有草,环境优雅,天地广阔,空气新鲜,没有污染,没有噪音。这样,相信有钱人都会来这里买楼。大家都在远郊买楼了,在市区买楼的就少了。
第二,政府让利。政府若不卖地,房价立即下跌三分之一。能不能这样做呢?这是值得探讨的,依我看完全可以。既然土地是属于公民的,给每个公民分配一点赖以容身的土地,也是很应该的。农村人口可以无偿获得建房的土地,城市人口也应享有相应的福利。相比之下,城市人口占有的土地比农村人口要少,以三口之家九十平方米计,每人也就30平方米,假如楼高30层,每人也就占有一平方米的土地,从国家获得这么一点立足之地,不算过分吧?若要买这一平方米的容身之地,需要九万元,三口之家就是二十七万元,买不起啊。因此,送给大家得了,别卖了。
地方政府为什么要赚老百姓的钱呢?想不明白。不必讲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”的大道理,有时候不“取”就是最好的“予”,住房是基本的生存条件,是不宜“取”一个墙角的,这相当于向吃不饱饭的农民征收公粮,实为不妥,所以现在取消了公粮。所谓取之于民的“取”,恰当的做法是“取余钱”,有余钱才能“取”,老百姓用于基本生活的钱,也就是用于衣食住行的钱,是不宜“取”或不宜多“取”的。既然住是生活的必须,就不宜“取”或多“取”了。
当然,在操作上还是有讲究的,总不能把土地白白送给房地产商,这样大家都来抢得焦头烂额了。可以成立国有房地产公司,由国家无偿拨给土地,然后开发微利房或无利房,廉价卖给无私房的公民,确保每个家庭获得一套廉价房,包括进城打工,无城市户口的家庭,只要能买得起就行。如果有人假借别人的名义占有两套,那么就有资格去坐牢了,也可以由邻居、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监督,发现之后收归国有,重新卖给无房住的市民。国有房地产公司的职责,就是建设安居工程,造福民众,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承担法律责任,列为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对象,若公司赚了大钱,就是失职,就是犯罪,可以追究责任了。
如果有人不喜欢上述共产主义的分配方式,还是更喜欢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,那么土地也可以继续拍卖,但拍卖所得,要用在改善城市居民(含外来工)居住条件上。这是一笔巨资,可以用来建设安居工程,安居工程只租不卖,低价租给无私房的贫困家庭。这样,住房供给增多了,买房需求减少了,房价自然就会下来。当然,也可以两条腿走路,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一部分无利或微利房,同时开发一部分廉租房,这样就更好,因为有些人一生只有能力租廉租房住。
这么一来,非国有房地产公司是否会失业呢?当然不会,可以继续从政府那里竞拍土地,然后开发中高档商品房,卖给想投资或想改善居住条件的有钱人,这些房可由市场定价,能卖多高就多高罢,反正不影响中低收入的人。
另外,政府征收的那几十项税费,总额与地价相当,高得离谱了,能减则减,能免则免,这样房价就会更低一些。政府的初衷,是想征收房地产商的费用,实际上都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了,因此有必要尽量减免。每平方米收1000元左右的税费,还是可以接受的,毕竟要有相应的市政设施进行配套。
第三,房地产商让利。房地产商的利润率不能高于10%,这可由政府采用各种措施调控,主要是通过增加供给,减少需求来调控。也可用利率和税收来调控,对利润超过10%的,不妨额外征收暴利税,然后把征得的税款专项用于解决城市人口的住房问题。
上述几项措施实施之后,房价就很难涨起来了,这才是釜底抽薪,才能真正解决房价高企的问题。
引伸问题:这些年来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、高速发展,这是因为地方政府有更多的钱投向城市建设,但这是建立在城市居民巨大牺牲的基础上的。如果城市建设得漂漂亮亮,市民生活得紧紧巴巴,那么这就是一种变态和扭曲了。许多供楼的“房奴”虽然有房住,但每月开支紧紧巴巴,入不敷出,感到生活很艰难。西方城市变化不大、发展不快,但市民生活却很宽裕,这是值得借鉴的。
城市建设主要就是道路,政府把路建好了就可以了,至于其他方面的建设,有些项目开支不大,有些项目已不用政府操心了,比如,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网络、电讯等方面的建设,已经不是政府的任务了,都有相应的企业承担,也都有相应的收费,这些垄断企业不但能养得起自己,而且富得流油了。像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这样的城市,假如每座城市十年卖楼一百万套,每套政府收益40万元,总收益就是4000亿元,城市道路建设不需要这么多钱。况且,政府财政收入不仅仅是来源于房地产,还有各种税收和收费,其中一部分是应当用于道路建设的。
政府拍卖土地大概是向香港学的,这是把香港的毛病学回来了,香港楼价比天高,一套住房几百万乃至一千多万港元,市民供楼等于一辈子给银行打工,活得实在艰难,内地没必要学这些东西。由于香港地价很高,有些房地产商就回国内竞拍土地,进一步推高了地价,广州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高达10037元地价的“地王”,就是由香港房地产公司创下的纪录,国内房地产公司感到高处不胜寒,香港房地产公司并不觉得高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成本,仅地价已经一万多元了,还有几十项税费,这房价怎么能降得下来呢?行家估计,这个楼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将卖两万元。
广州新“地王”诞生于2006年12月20日,也就是中央政府下决心控制房价大半年后的日子,在“严控”时期出现新“地王”,这么下去实在很难控制房价。治病首先要找准病根,找不到病根,下药再重也无济于事。尤其主要病根在于地方政府时,不对症下药是很难根治的。